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符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系列文件精神,制定本条件。第二条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分类评价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推行代表作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坚持分类评价,丰富评价方式,注重同行和业内认可,客观公正评价科研人员。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推广、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技术经纪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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